保密協議書(NDA) 立協議書人:   甲方:____   乙方:____ 前言   甲、乙雙方為評估、洽談或進行____(例如:商務合作、商品供應、技術整合等,以下簡稱「本目的」)之合作,將相互揭露機密資訊。為保護雙方權益,雙方本於誠信,就互相保密事宜訂立本協議,共同遵守如下。 第一條 機密資訊之定義 一、本協議所稱「機密資訊」,指一方(揭露方)以書面、口頭、電子或其他形式向他方(接收方)揭露,且具商業或技術價值並非公眾所知之資訊,包括但不限於:營業計畫、商品成本與定價、客戶與供應商名單、行銷策略、財務資料、技術文件、原始碼、設計、配方、後台數據及其他標示為機密或依其性質應屬機密之資訊。 二、以口頭或目視方式揭露之資訊,揭露方宜於揭露後____日內以書面補充確認其為機密資訊。 第二條 不屬於機密資訊之範圍 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屬機密資訊: (一)揭露時已為公眾所知,或非因接收方違反本協議而成為公眾所知者。 (二)接收方於揭露前已合法持有且無保密義務者。 (三)接收方自第三人合法取得且該第三人無保密義務者。 (四)接收方未使用機密資訊而獨立研發所得者。 第三條 保密義務 一、接收方應以保護自身同等級機密資訊之注意義務(且不低於善良管理人之注意)保護機密資訊。 二、接收方僅得為本目的使用機密資訊,不得用於其他用途,亦不得對外揭露。 三、接收方僅得於必要範圍內,將機密資訊提供予其因執行本目的而有知悉必要之員工、董事或顧問,並應使該等人員負相同之保密義務。 第四條 例外揭露   接收方依法律、法院或主管機關之命令須揭露機密資訊時,應於法令允許範圍內事先通知揭露方,並僅揭露法令要求之最小必要範圍。 第五條 智慧財產權   機密資訊及其相關之智慧財產權仍屬揭露方所有,本協議不構成任何形式之授權、轉讓或專利、商標、著作權之給予。 第六條 資訊之返還或銷毀   本目的完成、合作未成立或揭露方書面要求時,接收方應於____日內將機密資訊及其重製物返還揭露方或予以銷毀,並出具書面證明。 第七條 保密期間 一、本協議自簽署日起生效。 二、雙方之保密義務於本協議終止或機密資訊揭露後____年內持續有效;屬營業秘密法所保護之營業秘密者,於其喪失營業秘密性質前持續有效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、接收方違反本協議致揭露方受損者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 二、雙方同意,因違反本協議所生之損害難以估算,違約方應給付揭露方懲罰性違約金新臺幣____元;如揭露方實際損害超過該金額,得就超過部分另行請求賠償。 三、揭露方並得請求排除及防止侵害。 第九條 無擔保聲明   各方所提供之機密資訊均按「現狀」提供,揭露方不就其正確性或完整性負擔保責任,但不得有故意隱瞞或詐欺情事。 第十條 一般條款 一、本協議不構成任何一方有締結後續合作之義務。 二、本協議之修改或補充應經雙方書面同意。 三、本協議部分條款無效者,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。 四、本協議一式二份,雙方各執一份為憑。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一、本協議以中華民國(台灣)法律為準據法。 二、因本協議所生爭議,雙方應誠信協商;協商不成時,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 立協議書人 甲方:____ 統一編號:____ 負責人:____(簽章) 地址:____ 聯絡電話:____ 乙方:____ 統一編號:____ 負責人:____(簽章) 地址:____ 聯絡電話:____ 中華民國____年__月__日 ※ 本範本僅供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;正式簽約前請洽專業律師審閱,並依實際情況調整。 資料來源:ECPRO 電商博士 https://ecpro.tw/template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