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紅/KOL 合作合約書 立合約書人:   委託方(品牌方):____(以下簡稱甲方)   合作方(網紅/創作者):____(以下簡稱乙方) 前言   甲方為推廣其品牌或商品,委託具網路影響力之乙方進行內容合作(含業配、開箱、社群推廣等);乙方願依本合約約定提供內容創作與推廣服務。雙方本於誠信,訂立本合約,共同遵守如下。 第一條 合作內容 一、乙方應就甲方指定之商品或服務「____」,於下列平台產製並發布推廣內容:   □ Instagram(貼文__則/限時動態__則)   □ YouTube(影片__支,片長約__分鐘)   □ Facebook(貼文__則)   □ TikTok/其他:____ 二、合作形式包括但不限於:商品開箱、使用心得、業配介紹、直播導購等,具體內容以附件一「合作需求單」為準。 三、內容應依廣告相關法令揭露合作關係(例如標註「合作」「廣告」「業配」等),不得有誇大不實或違反公平交易法之情事。 第二條 內容審稿與發布 一、乙方應於發布前____日將內容初稿交甲方審閱,甲方得於____日內提出修改意見____次為限。 二、內容發布時間為民國____年__月__日(或檔期____)。 三、發布後之內容應至少保留於平台公開狀態____個月,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提前刪除或隱藏。 四、乙方應確保內容之原創性,不得抄襲或侵害第三人權利。 第三條 報酬與分潤 一、本次合作報酬採下列第____種方式計算:   □ 固定酬勞:新臺幣____元(含/未稅)。   □ 分潤(聯盟行銷):依乙方專屬連結或折扣碼「____」帶來之實際成交金額,按____%計算。   □ 固定酬勞+分潤併行:固定新臺幣____元,另加成交分潤____%。 二、甲方另提供商品____(是/否)作為體驗使用,數量____件,價值新臺幣____元。 三、報酬給付方式:甲方應於內容發布並確認上架後____日內,匯款至乙方指定帳戶;分潤部分則於每月____日結算撥付。 四、乙方應依規定開立發票或提供相關所得憑證,相關稅費依法辦理。 第四條 成效與數據 一、乙方應於內容發布後____日內,提供觸及數、互動數、點擊數等成效數據截圖供甲方參考。 二、分潤金額之計算以甲方後台或聯盟系統之實際成交紀錄為準,退貨、取消訂單部分不計入。 第五條 合作期間   本合約合作期間自民國____年__月__日起至民國____年__月__日止;如有續約或追加合作,雙方另行書面議定。 第六條 智慧財產權與內容授權 一、乙方所產製之合作內容,其著作權歸乙方所有;惟乙方同意授權甲方於____(期間/永久)內,得將該內容重製、改作、公開傳輸於甲方之官網、社群及廣告素材使用。 二、甲方提供之商標、商品圖、文案等素材,著作權歸甲方所有,乙方僅得於本合作目的範圍內使用。 三、乙方於合作內容中使用之音樂、字型、圖片等第三方素材,應自行取得合法授權。 第七條 保密義務   雙方對於因合作所知悉他方之商品定價、行銷策略、未公開商品資訊等,均負保密義務,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不得洩漏,本義務於合約終止後仍持續有效____年。 第八條 競業限制(選用)   乙方於本次合作內容發布之日起____日內,不得為與甲方商品具直接競爭關係之品牌「____」進行同類型推廣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、乙方未依約發布內容、擅自刪除內容、或發布內容含不實、違法、毀損甲方商譽之情事者,甲方得拒付或請求返還報酬,並得請求損害賠償。 二、甲方未依約給付報酬者,乙方得定期催告,逾期仍未給付者,乙方得終止合約並請求給付。 三、因一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他方受損者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 第十條 合約終止   任一方有重大違約且經書面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,他方得終止本合約;合約終止後,雙方應就已履行部分進行結算。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一、本合約以中華民國(台灣)法律為準據法。 二、因本合約所生爭議,雙方應誠信協商;協商不成時,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一、本合約之修改或補充應經雙方書面同意。 二、本合約附件為本合約之一部分。 三、本合約一式二份,雙方各執一份為憑。 立合約書人 甲方(委託方):____ 統一編號:____ 負責人:____(簽章) 地址:____ 聯絡電話:____ 乙方(合作方):____ 身分證字號/統一編號:____ 本人或負責人:____(簽章) 地址:____ 聯絡電話:____ 中華民國____年__月__日 ※ 本範本僅供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;正式簽約前請洽專業律師審閱,並依實際情況調整。 資料來源:ECPRO 電商博士 https://ecpro.tw/templates